广场舞文明公约

发布时间:2015-07-09 浏览:4153

广场舞文明公约

 

广场舞爱好者们:

广场舞作为深受广大市民喜爱的健身和娱乐方式,已成为我市的一道亮丽风景。为规范广场舞秩序,充分保障广场舞爱好者的健身权与周围居民的休息权,特倡议如下:

1、限时间。活动时间不早于7点,不晚于21点,午休时间不活动。

2、限区域。在指定场地活动,不占道堵塞交通,不擅自扩大活动范围。

3、限音量。乐曲音量控制在60分贝以内(相当于正常谈话声音)。

    请大家文明健身,和谐共舞!

 

 

西昌市文广新体旅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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